七星解梦网

七星解梦网

梦到给别人缝铃铛(梦到给别人缝铃铛什么意思)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梦到给别人缝铃铛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梦到给别人缝铃铛什么意思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二年级梦作文
  2. 描写人物的 好句
  3. 什么样的人才叫邋遢
  4.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
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二年级梦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二年级梦作文篇1

我最喜欢看动画片《哆啦梦》。
我看到哆啦梦的那个神奇的大口袋里,总是藏着许许多多令人意想不到的东西,就希望自己变成哆啦梦,拥有一个神奇的大口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男孩,真希望拥有一个很大的图书室,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图书,让我尽情地看。
所以,我要从口袋里变出一台电子图书机。
只要我在这台电子图书机的屏幕上写上书的类型,它就会给我提供这种类型中最好看的书。

有了这么多的书,我哪里有时间做作业呢?我真希望又能看我喜欢的书,又不影响学习,我还要从神奇的大口袋里变出一台“快速阅读机”,让我在最快的时间里看完我喜欢的书,还能记忆力深刻。

哈哈,如果有了神奇的大口袋,我一定会像哆啦梦一样,创造出更好的机器,为大家服务。

二年级梦作文篇2

课堂上,亲爱的吴老师告诉我们说今天是“世界睡眠日”,回家后,妈妈又告诉我说今天还是“世界儿歌日”。
我一听,乐了,原来儿歌也有节日呀!
妈妈给我科普了一下节日的由来,这事1976年在比利时克诺克举行的国际诗歌会上创立的。
我有我们自己的儿歌,爸爸妈妈也有属于他们的儿歌。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一谈到喜欢的儿歌,妈妈想都没想就兴奋地唱起来。
看来她很喜欢这部动画片的主题曲。

“眼睛瞪得像铜铃,射出闪电般的精明……”老爸说这个是他那会儿比较喜欢的一首儿歌。

“我的好妈妈,下班回到家,劳动了一天,多么辛苦了……”外婆也加入了我们的讨论。

他们的儿歌都很经典,一直传到现在,连我都听过,也会唱。
除了这些传统的、耳熟能详的儿歌,我还另外学了很多新的儿歌:在幼儿园时我学会了《洗手歌》、《我是大班小朋友》、《爱我你就抱抱我》,小学里我学会了《哇哈哈》、《其多列》、《十二生肖歌》……这些儿歌帮助我学习了新知识,还养成了好习惯。

以后,我想听更多好听又有意义的儿歌,在玩中学,在学中玩,从中感受歌唱的快乐,成为一名儿歌达人!
如果有可能,把我的精彩写进属于我们的儿歌!

二年级梦作文篇3

大家好,我是张贺尧,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女孩,每天都会做不同的梦,在梦里我有时是一只展翅翱翔的小鸟,有时是一个奇特的小娃娃,有时我又会变成一个绿色的小球到处滚来滚去,最奇特的是有一天我变成了一只狡猾而又馋嘴的小狐狸……

在今天的梦里,我变成了一只小狐狸,我的名字叫阿克,我很爱偷吃,嘴也很馋。
现在外面下着大雨,还刮着很大的风,可是我很饿,也很想出去找吃的,一想到外面的风我就退缩了,但是我的肚子却在强烈的抗议,于是我还是决定出去,我打着我的蘑菇伞在风中艰难的前行,突然一阵大风刮来,我被直接吹了起来,挂在了树杈上。
我吓坏了,一抬头看见一个鸟窝,伸头一看,可把我乐坏了,里面全是蛋,我心里美滋滋的,口水直流,这下终于可以饱餐一顿了。

我小心翼翼的捧起蛋,正要敲开吃时,突然我感到身上很疼,不知被什么啄了,一看原来是一对大鸟,正向我攻击,一会又飞来好多鸟,他们不停的啄我,还叼着我飞了起来,我不停的挣扎,害怕自己被扔下去。
我拼命地想挣脱却怎么也不行,最后我被仍进了小河里,我一下就醒了,睁眼看见了妈妈,一看自己没在小河里,而是在自己的床,原来是场梦。

我把我的梦给妈妈讲了一下,妈妈说我应该把我的梦都写下来,因为我的每一个梦都是一个奇特的故事,一个爱做梦的女孩记下她所有的美梦,写成一本属于自己的童话书,书名就叫《我的童话梦》。

二年级梦作文篇4

今天一上课,老师给我们带来一个玩具“哆啦A梦”小物件。
它是塑料做的,颜色是黑白相间的,大小大概跟我们的小手一样大。
它的头胖乎乎的,眼睛是笑眯眯的,都快眯成一条缝了。
鼻子小小的,红红的,就像一颗红红的小樱桃。
它的嘴巴大得夸张,一笑都咧到脸颊上了,它还长着一根根胡须。
后来我们发现“哆啦A梦”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小铃铛,正向我们招手呢!

这时,老师让我们猜“哆啦A梦”有什么作用。
有的说是闹钟,有的说是音乐盒,还有的说是台灯。
老师说:“你们猜的都不对。
”老师又说:“你们看,它的两边有两个按钮。
”说着老师就把它打开了。
只听“啪”的一声,从里面弹出来一个风扇,原来是一个电风扇。
电风扇底下有一个按钮,老师一按,电风扇就动起来了。
老师给每个人吹了一下,特别凉快。
老师还说:“他可以放在包里,还可以拿在手里,非常方便。

我多么想也有这样一个电风扇呀。

二年级梦作文篇5

晚上我做了一个神奇的梦,我梦见自己变成了草莓沙拉糖,连我爸爸,妈妈,弟弟都变成了糖果,爸爸变成了灯芯糕糖,妈妈变成了西瓜糖,弟弟变成了夹心软糖。

我们路过甜甜的棉花糖岛那真的下雪,进一团雪尝一口,咦!
原来是棉花糖呀!
又在冷冷的冰激凌雪原打雪仗,又去了蓝水晶果冻河、溺溺的甜点圣域旅行,还去了浓浓巧克力峡谷爬山,还去饼干城大吃一顿!

这时,呼!
呼!
呼!
调皮的风娃娃难得一次出来,又开始捣乱啦!
我们急忙抓住餐桌布!
风娃娃见吹不走我们,继续使劲地吹呀吹“呼呼呼!
呼呼呼!
”哇塞!
风娃娃把我们吹到五彩棒棒糖山脉去啦!
“呼呼呼呼!
呼呼呼呼!
"风娃娃鼓起腮帮子使劲吹呀吹,救命呀!
掉下山崖啦!

风娃娃满意地飞走了,我们却掉在了松松软软的蛋糕塔上!
真是太好吃了,我们吃着吃着忽然感到摇晃的非常厉害!
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早上了。
爸爸为了喊我起床,正在使劲摇晃我,没办法,只好起来了,真不知道糖果的旅行结束了吗?

二年级梦作文篇6

今天,妈妈说十一要带我去大连玩,我一蹦三尺高,因为我早想去了。

大连的海洋极地馆可有名了,成千上万条鱼,五花八门,使人眼花缭乱。
在鱼儿的身上绣满了七彩的花纹,它们似乎在展示它那自由的身躯,会使人大饱眼福。

我们还去了海边,松软软的海滩,金黄的沙,腥咸咸的海风,请爽爽的刮,赶海的小姑娘光着小脚丫,吹乱了小姑娘缕缕黑头发。
人们在海滩上玩耍着,眼前出现了一幅画,一幅美丽的画,使我无法用语言来描绘它。
我正沉浸在美的享受中,妈妈突然叫醒我,我揉揉眼睛,原来是一场梦啊!

二年级梦作文篇7

愿晨曦会将一缕微光,穿过厚厚的.阴霾,将我的心房照亮。

——题记

总有那么一些人,面对现实生活缕缕碰钉子,摔跟头,习惯了沉沦在梦中,不愿走出。
梦最大的好处在于,只要你敢想,哪儿的你永远比现实的你更加意气风发。
但有一些人终日沉浸在想象的世界里,以抚慰自己内心的伤痕。

我永远忘不了那段艰辛的日子。
曾经我以为,投稿报社能和平时作文投稿一样,就算打印在不起眼的地方,也不至于名落松山、狼狈至极。
那段时间,我一直纠缠于旧梦与现实之间。
回想我的旧梦,梦中的世界繁华热闹,我是一名著名的作家,出版了一本本小说、作品集。
而现实是如此的残酷,面临退稿的心酸,我常常在无人的地方大喊:“晨曦啊,你怎么不肯用一点点光辉将我照耀?”有时,我真想大哭一场,让心里堆积成山的酸楚被泪水冲走,但这些酸楚却犹如一块磐石,怎么也冲不走。

偶尔也会转念一想,这会不会是一次人生的磨难?也许,下一次投稿就能上报了,但我没有一丝底气,我害怕最后又落得这样悲惨的结局,我不想再让我的努力白费,我也再受不了这样的打击。

愿晨曦用一缕微光照亮我的心房,让我有勇气去实现我的旧梦吧……

二年级梦作文篇8

很久以前,妈妈给我囤了一套书——《青蛙弗洛格的成长故事》。
因为嫌它字多图少不是我爱的绘本,就一直放在一边。
最近,我静下心来,认真地看完了

这套书共有12本,每一本都有一个主题,图画很可爱鲜艳,文字也很生动幽默。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弗洛格是个英雄》这本,书里讲了下雨导致淹水,大家都逃到野兔家,因为缺少食物,弗洛格被派出来求救差点淹死后来被老鼠救了的故事,主题是要我们学会助人和自助。
在这个故事里面,我看到了小鸭的冷静、小猪的胆小、野兔的大方、老鼠的善良乐观,还看到了弗洛格身上勇敢、坚强和热心的好品质,告诉我在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的同时,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在我心中,弗洛格就是个大英雄,就像电影里的蜘蛛侠、钢铁侠、美国队长还有书里的孙悟空、董存瑞、王二小,他们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也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当一个能保护大家、为大家服务的英雄!

二年级梦作文篇9

今天,我做了一个非常恐怖的梦,而且是我梦见的最可怕的梦,把我吓得心惊肉跳!
当时,我正好看完恐怖电影,一个人躺在床上睡觉。
我整个人深深地埋在被窝里,不敢把头伸出来。
但是,一会儿就闷得不行了,只好把头伸出来,就这样,伸伸、埋埋;埋埋、伸伸,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然后,我又不知不觉地站起身,穿上衣服,带上围巾,打开门,走了出去。
那个时候,还是晚上,路灯亮着。
忽然我看见了一个小女孩,我什么也没想,就和她交成了好朋友。

她拉着我的手,把我带到了一个洞穴。
我和她走进洞穴,里面又黑又冷。
我连忙拿出手电筒,一照,啊!
……那么多的幽灵,黑乎乎的一大片,我被吓得连连后退。
这时一个最大的幽灵猛地扑向了我,我被吓倒了。
睁开眼发现,我正躺在温暖的床上,被子早被蹬到了地上,全身冰凉,手心还有冷汗呢!
天已经大亮了,我连滚带爬地下了床。
吃早饭的时候,还想着那个最大的幽灵呢。

二年级梦作文篇10

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到和凯糊涂老师一起去博物馆探险。

在博物馆门口的两位服务员的问候下,我们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博物馆,看到了字画、陶瓷等很多古代的稀奇宝贝。

接着,我们来到池塘边欣赏荷花。
这时,一旁的服务员对我们说:“只要在这里待一分钟,就可以轻松地跳上天空!
”我和凯糊涂老师试了一下,果然跳得很高。
当我们回到出口的时候,两名服务员变成了老鼠精,朝我们攻了过来。

我拼命地跑,但后面的脚步声却越来越紧,越来越响。
这时,我眼珠一转,猛地一跳,一下就跳过屋顶,落到了阳台上。
凯糊涂老师也紧跟我跳了上来,笑着说:“好办法。
”就在这时,两只老鼠精从腰间拔出了两把枪。
不好!
我们赶紧看四周,有一堆石头,还有个装满了水的盆子,顾不上那么多了,我们直接拿石头往下丢,拿水盆往下泼。

后来,我醒了。
原来我是在做梦,这真是个奇特的梦!
真想再跟凯糊涂老师去探险!

爸爸是一幽默的人。
我的爸爸身材矮小,瘦精精的,白白的皮肤,黑黑的头发,那一头自来卷儿的“大波浪”发型,谁见了都会以为他是在理发店烫的。
他的同事们都说他是缩小了的费翔,我也这样认为。
他是个搞美术的,是中南五省小有名气的装帧艺术家,他的个人画展得到过很多知名人士的好评。
他又是个顶顶滑稽的人,特别爱开玩笑,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搞艺术的人都非常幽默,反正我觉得我爸爸身上充满了幽默细胞。
不管他上班有多忙多累,只要一进家门,确切他说,只要一见到我,他就立刻眉开眼笑,我也跟着手舞足蹈起来。

1.生活的无奈,有时并不源于自我,别人无心的筑就,那是一种阴差阳错。
生活本就是矛盾的,白天与黑夜间的距离,春夏秋冬之间的轮回,于是有了挑剔的喜爱,让无奈加上了喜悦的等待。

2.一个安静的夜晚,我独自一人,有些空虚,有些凄凉。
坐在星空下,抬头仰望美丽天空,感觉真实却由虚幻,闪闪烁烁,似乎看来还有些跳动。
美的一切总在瞬间,如同“海市蜃楼”般,也只是刹那间的一闪而过,当天空变得明亮,而这星星也早已一同退去……

3.喜欢海,不管湛蓝或是光灿,不管平静或是波涛汹涌,那起伏荡漾的,那丝丝的波动;喜欢听海的声音,不管是浪击礁石,或是浪涛翻滚,那轻柔的,那澎湃的;喜欢看海,不管心情是舒畅的或是沉闷的,不管天气是晴朗的或是阴沉的,那舒心的,那松弛的……

4.翻开早已发黄的页张,试着寻找过去所留下的点点滴滴的足迹。
多年前的好友似乎现在看来已变得陌生,匆忙之间,让这维持了多年的友谊变淡,找不出什么亲切感,只是偶尔遇上,淡淡地微笑,如今也只能在这发黄的页张中找寻过去的那些让人难忘的,至少我可以握住这仅剩下一段的“丝线头”……

5.天又快黑了,这座忙碌的城市又将入睡,让这劳累的“身躯”暂别白日的辛勤,让它入睡,陪伴着城市中的人们进入梦乡。
当空的弯月正深情地注视着这座城市与城市中的人们,看着家家户户的灯渐渐熄灭,它在床头悄悄奏响“明月曲”……

6.听,是谁的琴声,如此凄凉,低调的音,缓慢的节奏,仿佛正诉说着什么。
音低调得略微有些抖动,听起来似乎心也有些抖动,我感觉到一种压抑的沉闷气息,是否已凝结在这空气中……

7.灯,带有一种明亮的光,每当深夜来临,是它陪伴着你,如此默默无闻。
它是平凡的,外表华丽与否,那都是一样的,珍珠点缀,水晶加饰的灯它只能用以装饰,来满足人们的虚荣心,比起这,普普通通的日光灯是幸运的,因为它照明的本性没有改变,如同生活中的一部分人平平凡凡却实实在在。

8.今天阳光很好,坐在窗前,看窗外如此晴朗的天感觉特别舒心,雨过天晴后的世界总给人一种明媚,仿佛阳光照耀在“心田”上空,让前些天被风雨践踏的花朵重新得到爱的关怀,重现生命的活力!

9.无知者为梦想中的虚幻而苦苦等待,换回的不是所求的,而是岁月在脸上留下的印痕,一事无成的人一生便是虚度。
生活中,与其花时间去等待,不如加快步伐去追寻理想,试着与时间赛跑,也许身躯、心理会感到劳累,但这样的生活毕竟是充实的。

10.有些冷,有些凉,心中有些无奈,我一个人走在黑夜中,有些颤抖,身体瑟缩着,新也在抖动着,我看不清前方的路,何去何从,感觉迷茫,胸口有些闷,我环视了一下周围,无人的街头显得冷清,感到整个世界都要将我放弃。
脚步彷徨之间,泪早已滴下……

11.风,渐渐吹起,吹乱了我的发丝,也让我的长裙有些飘动。
绿叶仿佛在风中起舞,离开了树,投向了大地,却不知这样会枯萎,我弯下腰,轻轻拾起一片树叶,那非常有序的茎脉,是一种美的点缀。
我有些哀叹:绿叶啊,绿叶,你这般美丽地从树上轻轻飘下,随风起舞,却不知已被人称之为落叶!

12.整个世界,因为有了阳光,城市有了生机;细小心灵,因为有了阳光,内心有了舒畅。
明媚的金黄色,树丛间小影成像在叶片上泛有的点点破碎似的金灿,海面上直射反映留有的随波浪层层翻滚的碎片,为这大自然创造了美景,惹人醉的温馨之感,浓浓暖意中夹杂着的明朗与柔情,让雨过天晴后久违阳光的心灵重新得到了滋润!

13.当浮华给予我们过多欺骗,现实中的虚假几乎让我们忘却了真的存在,是真情唤回了迷离的心,是真情带给了我们最纯、最真的感觉,它流露的是美的誓言,渗透的是永恒执著的真爱。

14.青春,有嬉笑声与哭泣声夹杂的年华,青春的少年是蓝天中翱翔的幼鹰,虽然没有完全长大,有些稚气,有些懵懂,脱不开父母的双手却极力想去找寻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为的是一时的激情,为的是一种独自翱翔的感觉!

15.感叹人生,是因为曾经没有过轰轰烈烈的壮举,觉得渺小,觉得平庸,似乎生活过于简单,简单得让人感觉烦躁。
没有大言不惭地说过将来,只是比较现实地握住了现在,我想,这是一条路,每个人所必须踏上的一次旅程,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成长的过程漫长却充实,自毁的过程短暂却留下一生痛苦,人生可以说是一次考验,何去何从取决于自我。

16.风,那么轻柔,带动着小树、小草一起翩翩起舞,当一阵清风飘来,如同母亲的手轻轻抚摸自己的脸庞,我喜欢那种感觉,带有丝丝凉意,让人心旷神怡。
享受生活,不一定要有山珍海味、菱罗绸缎为伴,大自然便是上帝所赐予人类最为珍贵的。

17.生活中受伤难免,失败跌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此而一蹶不振,失去了对人生的追求与远大的理想。
没有一个人的前进道路是平平稳稳的,就算是河中穿梭航行的船只也难免颠簸,生活中所遇上的坎坷磨难不是偶尔给予的为难,而是必然所经受的磨练。

18.在每个人心中,都曾停留过那些值得怀念的人,也许还在,也许早已消逝,在茫茫人海中丢失,于是,那份怀念便得凄凉,因为模糊的记忆中只剩下一个“空壳”,没有什么,甚至连自己的心都装不下,时间把一切抹平,也把当日的泪水封锁,因为已经没有,怀念只是悲凉!

19.闷热的天,蝉儿耐不住寂寞地不停在鸣叫,我孤单一人,寂静的身旁没有一个知音,想疯狂地听摇滚乐,听歇斯底里的歌声,那只为逃避无人的世界里那浓烈的孤单气息。
一个人是清冷,两个人便是精彩,于是,莫名的冲动让我格外想念旧日的好友,怀念过去的日子,尽管不够现实的遐想追回不了曾经一切,但却希望思绪可以飞扬于闭上双目后的世界中,印有微笑,印有舞动的身姿,翩翩起舞……

20.最为值得珍惜的是今天,因为最容易流逝的就是今天,把握今天就是把握希望,分分秒秒只是瞬间,而所乘载的分分秒秒就叫做一天,时间的流逝往往是在不经意之间,人生几回,青春更珍贵,对于我们这个年龄的青少年来说,青春已不足二十载,在学习的生活中我们必须靠自己的力量,驾驭着自己的小船驶向希望的彼岸。

柔和的阳光斜挂在苍松翠柏不凋的枝叶上,显得那么安静肃穆,绿色的草坪和白色的水泥道貌岸然上,脚步是那么轻起轻落,大家的心中却是那么的激动与思绪波涌。

生活的海洋并不像碧波涟漪的西子湖,随着时间的流动,它时而平静如镜,时而浪花飞溅,时而巨浪冲天……人们在经受大风大浪的考验之后,往往会变得更加坚强。

当你身临暖风拂面,鸟语花香,青山绿水,良田万顷的春景时,一定会陶醉其中;当你面对如金似银,硕果累累的金秋季节时,一定会欣喜不已。
你可曾想过,那盎然的春色却是历经严寒洗礼后的英姿,那金秋的美景却是接受酷暑熔炼后的结晶……

点点的繁星好似颗颗明珠,镶嵌在天幕下,闪闪地发着光。

淘气的小星星在蓝幽幽的夜空划出一道金色的弧光,像织女抛出一道锦线。

严冬的夜晚,几颗赤裸的星星可怜巴巴地挨着冻,瑟瑟发抖几乎听得见它们的牙齿冷得捉对儿厮打的声音。

小星星在寒空中摇晃,仿佛冷得在颤抖。

星星充满了感情,像顽皮的孩子,在稚气、执著地注视着人间,仿佛用那明亮的眸子讲述一个美丽动人的神话。

太白星像有人小心地擎着走的蜡烛一般,悄悄地闪烁着出现在天空上面。

暗蓝色的高空中闪耀着一颗白亮耀眼如钻石的星星——启明星。

极美的星夜,天上没有一朵浮云,深蓝色的天上,满缀着钻石般的繁星。

亮晶晶的星儿,像宝石似的,密密麻麻地撒满了辽阔无垠的夜空。

乳白色的银河,从西北天际,横贯中天,斜斜地泻向那东南大地。

夏天的星星就像调皮的孩子一般逗人喜爱。

几颗大而亮的星星挂在夜空,仿佛是天上的人儿提着灯笼在巡视那浩瀚的太空。

星空倒映在这汹涌的海面上,便随波上下跳舞,时现时灭。

最早出现的启明星,在这深蓝色的天幕上闪烁起来了。
它是那么大,那么亮,整个广漠的天幕上只有它一个在那里放射着令人注目的光辉,像一盏悬挂在高空的明灯。

清晨,大风雪停下来了,不过还得过好久才天亮。
几颗残星偷偷地睁开眼窥视那一片雪白的银白世界。

渐渐地,残星闭上昏昏欲睡的眼睛,在晨空中退隐消失。

好一颗流星在夜空里划出银亮的线条,就像在探寻着世界里最美好的未来。

星星比任何时候都要多,又大、又亮,它们既不眨眼,也不闪烁,是恬静的,安详的。

这是多么凉爽清明的秋夜!
星星比任何时候都要亮,都要大……就像银灰色的天幕下缀满一颗颗夺目的宝石,撒下晶莹柔和的光辉,大地上的一切都变得那么雅致,那么幽静。

满天密密麻麻的小星星,落在镜子似的河面上,像珍珠玛瑙,闪闪发光。

深蓝色的天幕上繁星闪闪,像是无数双眼睛,一闪一闪的。

墨蓝色的天空中挂着许多小星星,它们仿佛刚刚从银河里洗过澡似的,亮晶晶的。

星星像一盏盏小电灯,在空中闪烁。

黑蓝黑蓝的天空上,像撒芝麻似的撒了一天空的星星。

东方已经浮上鱼肚色的白云,几颗疏散的星儿,还在天空中挤眉弄眼地闪动。

高高的夜空,几颗银亮的星星像从水里刚捞出来似的在闪动。

逐渐淡去的黑云间,有几颗星羞答答地眨起眼儿来。

疏星闭上疲倦欲睡的眼睛,退隐消失了。

启明星是那么大,那么亮,整个广漠的天幕上只有它一个在那里放射着令人注目的光辉,活像一盏悬挂在高空的明灯。

一颗亮晶晶的流星,像河里溅出来的一滴水花儿似的,从银河的当中,飞了出来,滑过深蓝色的夜空,悄无声息地向北面坠落下去。

这颗流星变成了一道闪光,划破黑夜的长空。

一颗流星拖着长尾巴似的蓝色磷光,在夜空中划出一条长长的弧线,好大一会儿才渐渐地消失了。

深蓝色的天空那样迷人,空中闪动着一颗颗的小星星,它们越来越多,好像在蓝色的地毯上跳舞,又像在眨着眼睛和我说话。

天使也有喜怒哀乐~

天使牺牲自己,来成全别人的快乐;恶魔肆意掠夺,得到自己的快乐~

站在这里一看,真怪,山简直变了样,它们的形状与在平原或半山望上来大不相同,它们变得十分层叠、杂乱,雄伟而奇特。
往上仰望,山就是天,天也是山,前后左右尽是山,好像你的鼻子都可随时触到山。

只见远处有一座迷蒙的巨峰突起,周围还有几十座小石峰。
仔细一看,那巨峰像手握金箍棒的孙悟空,那些小峰就像抓耳腮的小猴。
瞧瞧,孙悟空正领着它的孩子们向南天门杀去呢。
微白的天空下,群山苍黑似铁,庄严、肃穆。
红日初升,一座座山峰呈墨蓝色。
紧接着,雾霭泛起,乳白的纱把重山间隔起来,只剩下青色的峰尖,真像一幅笔墨清爽、疏密有致的山水画。
过了一阵儿,雾又散了,那裸露的岩壁,峭石,被霞光染得赤红,渐渐地又变成古铜色,与绿的树、绿的田互为映衬,显得分外壮美。

重重叠叠的高山,看不见一个村庄,看不见一块稻田,这些山就像一些喝醉了酒的老翁,一个靠着一个,沉睡着不知几千万年了,从来有惊醒它们的梦,从来没有人敢深入它们的心脏,就是那最爱冒险的猎人,也只到它们的脚下,追逐那些从山上跑下来的山羊、野猪和飞鸟,从不攀登它的峰顶。

再没有比春雨洗浴后的青山更迷人了,整个山坡,都是苍翠欲滴的浓绿,没来得散尽的雾气像淡雅丝绸,一缕缕地缠在它的腰间,阳光把每片叶子上的雨滴,都变成了五彩的珍珠。

尖刀似的小山,挑着几缕乳白色的雾,雾霭里,隐约可见一根细长的线。

这堵石壁似摩天大厦仰面压来,高得像就要坍塌下来咄咄逼人。
山巅上,密匝匝的树林好像扣在绝壁上的一顶巨大的黑毯帽,黑绿从中,岩壁里蹦蹿出一簇簇不知名的野花。

雨改变了公园的情调,西北方向的云雾之中,是水墨画似的远山,这在园林建筑中颇被称道的“借”来。

冬天是一个性格乖戾的少年,时而温顺伶俐,时而搞些恶作剧。
他高兴时,阳光普照,和风习习。
他不高兴时,乌云蔽日,雨雪交加。
他总是很贪心地要这要那,可真给了他,他又不珍惜,肆意破坏。
他一溜小跑踩过秋后枯黄的草地,觉得那些草儿发出的瑟瑟声响不动听,便撒下漫天的雪花,将山川田野都包裹在柔软的雪绒毯里。
他对自己的创造很是得意,欢呼雀跃着,在雪原上嬉戏玩耍。
那些枯黄的草儿在雪毯子的呵护下,做起了香甜的美梦,梦中春风一度,草儿发出嫩绿的芽儿。
然而,少年并不知草儿的梦境,他还没有玩够。
他看见河对岸的树上还有一片飘摇的叶子,但潺潺流淌的河水阻碍了他的脚步。
他没有耐心绕路从桥上走过,便一挥手,扬起一阵寒冷的风,将河水凝结成冰。
他飞快地跑过冰面,将枝头残留的最后一片叶子扯下来,在手心里摆弄揉搓,直到叶子破碎了,才毫不怜惜地丢弃。

冬天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纯洁,浪漫,仪态万方。
她有如瀑的长发随风招摇,她有圆满的脸庞如月轮光滑皎洁,她有善睐的明眸如星辰熠熠闪烁,她有曼妙的腰身婀娜妖娆,她怀揣着对真挚爱情的憧憬,从旷野深处款款走来。
她,一袭白衣,轻舒广袖,在山川河流间舞一支霓裳羽衣曲。
山川河流都被她的美所倾倒,也跟着换上银妆素裹的雅致行头。
她,纤纤玉指,细细弹拨,一曲风入松悠然自弦丝间滑落。
广袤的森林为她的琴声所迷惑,也呜呜咽咽,跟着唱起幽怨的歌。
看着周遭世界因她而生的变化,她的眼角眉梢都布满了欣喜。
后来,她累了,坐下来侧耳倾听,想知道她的白马王子是否已踏上迎接她的旅程。
于是,万籁俱寂,连风都停止了盘旋,躲在云彩的后面,屏住呼吸。
一阵哒哒的马蹄声由远及近,马背上坐着一个英俊的青年。
他向少女伸出手,少女笑了,笑得那样天真,那样无邪。

冬天是一个神色凝重的中年人,果敢,坚毅,从容不迫。
他总是背负着沉甸甸的行囊,脚步匆匆。
虽然他已没有年轻时的好奇和冲动,但他的身上仍然洋溢着奋斗的激情。
他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正担当着承前启后的使命,有很多事情要做,一刻也不敢懈怠。
在北方他极具豪气,不仅鼓起猎猎的寒风还要挥洒缤纷的雪片,而到了南方,他又被江南儒雅的氛围所感染,举止变得谦恭起来。
在他的脚步所及之处,不时飘落迷蒙的丝雨。
因此诗人吟道:江南四百八十四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他的繁忙和谨慎令他不苟言笑,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仍不失一缕温情,暗暗弥散。
他小心呵护着冰盖下游弋的鱼儿,让它们安然躲过寒冷的侵袭。
他让积雪在太阳下融化,渗进干旱的土地,他知道惟有这样,来年春天饱含水分的土壤才更适宜禾苗生长。
他让腊梅的枝头开出娇羞的花朵,令人们在满目萧索中感受到生命的美好……

冬天是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沉稳,敦厚。
他坐在生活了一辈子的庭院里,享受冬日和煦的暖阳。
在他那纹路清晰的眉目间,可以看见早春的青葱,盛夏的热情和晚秋的收获。
空气里浮动着梅花的淡雅清香。
他伸出骨骼嶙峋的手,召唤一辈子相濡以沫的老伴。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絮絮讲述起从前的故事。
那些故事里有山舞银蛇,原驰蜡象,也有冰解河开,燕子归来。
这一路,不管多辛苦多艰难,他们都并肩携手,从没有分开过。
他们的话语时高时低,时而情辞激动,时而慢条斯理。
那些飞逝而去的岁月仿佛又被拉扯了回来,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渐渐的,老人们的声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遐思的眼神和恬淡的微笑。
窗外,暮色四合,清冷的风撞着檐下的铃铛,叮叮朗朗,带来万物复苏的消息。

我认识的一个老人不知道算不算邋遢,她是我们连队的退休老人,我认识她时她大概六十多岁了。

在外面时,老太太穿的倒也整齐,头发也修剪的利索[祈祷]干起活来也挺麻利的,记得老太太喜欢骑一个老古董自行车,就是那种除了铃铛不响,其它地方都响的自行车,风一样地骑出连队,不大一会就一大袋子苦苦菜就拔回来了。

她喂了十来只鸡,拔回的苦苦菜剁吧剁吧再拌点包谷面喂鸡[赞]所以有一天她问我要不要买鸡蛋,她家有,想想她的鸡不是吃饲料而是吃野菜下的蛋,我答应买点便来到她家。

她家是我们公家盖的一长溜平房中的其中两间,房龄得有二十多年了,跟着阿姨进到她家里[祈祷]黑去马虎的,什么也看不到,过了好一阵才看清房子里尿素袋子装的苦苦菜好几袋,黑黑的灶头上锅里还有半锅玉米糊糊,没洗的碗上爬满了苍蝇,黑黑的墙上到处都是蜘蛛网,地上臭鞋子烂袜子一大堆,和没喂完的鸡食放在一起,鸡食的酸臭味臭脚丫子味充斥在空气中[捂脸]

我往她们老两口睡觉的里间望了一眼,还是昏昏暗暗的,隐约看见一个老头坐在床前一动不动的,床上也是一堆看不清颜色的旧衣服,吃饭的桌子上也堆的满满当当,地上只有一溜走人的地方通到床边,其它地方全是破烂,具体是什么我也看不清[流泪]

总之两间房子像个垃圾场,看不清有什么家具,全是杂物随意堆放在那,估计是结婚几十年的破烂不舍得扔,一年又一年的层层叠叠的堆放在一起,两间屋子全堆满了,这个老太太现在已死了。

这是我二十多年前去她家时的情景,去了一次再也不想第二次,我最纳闷的是她在外面挺利索干净的人,咋家里却那么脏乱差,反差太大了,二十多年过去了,我还居然没有忘记她特别是她那个垃圾场样的家。

我家邻居有个留守小少妇外表光鲜亮丽,每天都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他的老公常年在外打工,她就和孩子在家。

有一次,我没事先打招呼就去她家里取点东西,哎玛,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家里乱的跟那啥似的,沙发上的衣服哪哪都是不说,茶几上还有上顿吃完的碗筷还没有拿下去,还有孩子的零食玩具可地都是,根本无从下脚[泪奔]

最刺眼的就是内衣内裤随处乱扔,真的是闪瞎了我的双眼,没来她家之前我还以为她家也像她外表打扮的那样干净整齐呢,没想到家里能乱成这个样子[泪奔]

以前也来过她家几次,都是她邀请我去的,可能是事先整理过,看着也还算挺好呀,没想到,背后却是这样子的。

最可气的是他老公常年不在家,老是找借口来我家让我老公给她家修东西,有一次还给我老公端了一盘鸡肉让我老公补补,我有点生气就自己吃了,没给我老公吃。

自从看了她家环境之后,当时有点犯恶心,这样的环境下做出来的东西怎么能吃的下[泪奔]

再以后我再也不敢吃她给我家拿的吃的了,真是人不可貌相,外表打扮的那么艳丽,背后竟然是这样,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邋遢[泪奔]

你们附近都有没有这样的人?就把自己打扮干净,家里乱的不像样子[泪奔]

我们村有一个中年女人,四十多岁,她出门干干净净,还要抹口红,大家来看看她的家里算不算邋遢?

这个女人我们村的人都叫她张大嫂,她男人一年四季在外打工挣钱,她有一个女儿,初中毕业就出门打工了,常年都是她一人在家。

平时她出门在外,头发梳的光溜溜的,衣服穿的整齐干净,夏天还特爱穿鲜艳的裙子,嘴上还擦着口红,老年人还说她妖娆。

可是谁也不会想到,在外光鲜亮丽,她的家里会是一个怎样邋遢的局面。

那是一个下雨天,我没有带伞,正好路过她家门口,她看见了我,就很热情的邀我进去避雨。

哎呀妈呀,你不知道那个院子里全是鸡屎,就连大门口的屋檐下也无从下脚呀!

我看她趿着一双拖鞋,很自然的踩着鸡屎进屋,她已经习惯了那样的环境,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还对我说,养鸡就是这样到处拉屎,你各人好点走哦!

一进大门,屋里的鞋子乱七八糟的到处都是,堂屋有一张方桌,上面堆满各种杂物,有镰刀、肥皂、喂鸡的饲料盆…….什么都有我看她可能平时也没在上面吃饭。

还有一个沙发上也堆满了各种东西,根本就没有坐的位置,上面有衣架,衣服、臭袜子、卷筒纸杂七杂八什么的都有…

因为有点冷,她也说平时都没有在堂屋住,都是在厨房吃饭,她就邀我去厨房,走厨房要经过一个过道屋,也就是她睡的卧室。

我一进门就闻到了很大一股骚臭味儿,原来是从卧室里传出来的,就在床面前放着一个大木桶,木桶里居然有大半桶尿,也没加盖子,真是恶心死了,我真不知道她怎么能睡得着。

厨房的景象也不堪入目,灶台上、她吃饭的小桌上到处都是油渍,菜渣,锅里放着好多没有洗的碗,用很脏的水浸泡着,那锅盖已经不知几年没有洗了,一层黑黑的厚厚的油垢……

她在灶台下燃起一小堆火,邀我坐下烤火,来都来了,盛情难却,我只好坐下。

真不敢想象一个外表如此光鲜亮丽的人,家里居然邋遢成这个样子,反差也太大了吧!

我单位里的小米,美女领导,外表看绝对光鲜亮丽,精致摩登。

她每天衣服不同样,从衣服首饰围巾到鞋子无一不是精心搭配,质地和颜色恰到好处,半长的波浪红发仿佛每个卷都用定型水打理过,踩着高跟鞋咔咔地走过,飘过一阵若有若无的香风。

但在我眼里她真的是邋遢。
主要是她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表面貌似干净,其实比较脏,谈不上卫生。

筷子调羹扔办公桌上,她能拿起来就用,不带洗。

外出吃桌餐她能将吃剩的菜汤倒自己碗里拌饭。

她洗水果看着吓人,直接放单位厕所水池,封住下水口,胡乱冲冲。

她洗碗只用清水过一次。

药房给的塑料袋转眼能装上食堂包子。

你要说她,她还回一句,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她衣服裤子轮着穿,都不洗。
她说衣服都是洗坏的,她买的都是经典名牌,可以穿很长时间。

和她出差才知道,她很少洗头洗澡。
洗头靠做头发,洗澡一两周才洗一次。
她说洗澡伤身,不能频繁洗澡。

看到她就想到十八世纪英法贵族,靠喷香水遮掩体味。

可是在所有人眼里我肯定比她邋遢,因为我穿着不讲究,头发随便梳,办公桌上堆得乱七八糟。

我也很想学她有精致的外表,无奈缺少耐心,也没有点亮那个技能。

邋遢的字面定义是“不利落不整洁”,只不过我看重“洁”。

看来我俩都邋遢。

邋遢是没有标准的。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我说的这个人,究竟算不算邋遢,大家看了就知道了。

今年春天,有个同学给我打来电话。
说他的一个朋友去年参观了我技术指导的旱地机播渗水地膜谷子之后,十分震惊——没有想到在农业生产条件和土地肥沃程度都远远不如他农场的地方,晋谷21号谷子平均亩产达到了820多斤!
比他这里种的谷子至少每亩增产280斤!
今年说啥也要采用新技术:既省工,又高产。
还不用间苗。
太划算了!

经过面谈,确定了农场所需要的渗水地膜的规格和数量之后,我去拉地膜时,帮着捎了十几卷。
因为新品种试验田离他的农场不远,就给他送过去了。

根据他所说的位置,找到了一处破烂的场地——至少从外面看来,这里是一处垃圾填埋场,或者是废品收购站:在足有三亩多地的一所院子里,院墙上的豁口随处可见,有大有小。
正房七、八间,窗破屋塌。
显然是不能住人了。
南房五间,中间的两间房檐下,一边是一溜低矮的鸡窝,另一边是敞口的狗窝。
院子虽大,却没有下脚的地方:不是一堆秸秆、柴叶子,就是沤烂了的玉米苞叶。
烂了半个扔出来的南瓜、发霉的谷草。
还有混杂着鸡毛的大堆大堆泛着恶臭的鸡粪。
上面爬满了各种苍蝇。
人一靠近,“嗡”地一声,从鸡屎上飞起来的苍蝇,直往人脸上、身上碰。
而在流进凹地里面的稀鸡粪中,大小不一的蛆虫正在其中蠕动……

经过电话联系,农场主说看门的在南房里住着。
让我和他卸了货。
已经是中午了,吃了饭再回家。

敲开了南房的门,屋里的苍蝇比院子里略微少些。
却有一股强烈的汗脚的酸臭味。
进门站了不到十分钟,就赶紧打起门帘出来了——屋里不但脚臭味十足,而且到处是灰尘和垃圾:地上扔着白菜叶子,灶台旁边的葱蒜皮、红辣椒的把子等废弃物随处可见。
随便一走,就能踩着一些什么东西……看门人倒是下了床了,让我坐在他床上。
但是看看他那油腻到黑亮的枕头,以及墙上斑斑点点的苍蝇屎,地下浸泡着没有涮了的锅和碗,以及涮锅水中淹死的苍蝇,我就赶紧做了决定:卸了货,赶紧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地方!

开上三轮车,离开那个农场有十里地了,鼻子里似乎还残留着那间屋里的怪味……

04年,我和表妹在云南昆明一家KTV做过两个月兼职,同我们一起面试的还有一个18岁小姑娘,貌美如花,前凸后翘,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长的真的漂亮,身材又好。
跟同事也特别聊得来,刚开始连我也很喜欢她,刚开始,她没有跟我们一起住员工宿舍,后来,她搬过来了。

我们宿舍格局是进门是厨房和卫生间,再进去是客厅,最里面是卧室,但因为员工宿舍,原先的厨房客厅也都摆满了高低床,还有好多原先辞职的人留下的被子衣服。

我和表妹最先来的,所以住最里面的卧室,她来的那天晚上就提了几件衣物和化妆品。
我说这会儿卖床上用品的应该都关门了,我和表妹睡一块儿,你睡我床吧?

她说没事这里到处都是床,在客厅睡就行,然后她拿人家丢弃的脏兮兮的棉絮被子里睡了。
我以为第二天她应该会去买,可是没有,往后的日子她就那样睡。
起初以为他是没钱了吧,可是,她三天两头去做头发,也不像没钱。

再后来,她住的那间到处都是衣服,垃圾,好开始,我和表妹还帮她收拾,后来就随他不管了,最严重的一次,她带宵夜回来,吃剩的放床上不小心打翻了,她居然可以不洗就那样一直睡。

再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因为我们离职了,听之前的同事说,还是那些被子,一个人睡期间经常带男的回去一块睡,后面是又有新员工住进去了。

我婆婆六十多岁没刷过牙也不洗澡,只有夏天热的时候接一盆热水擦一下就算洗澡了,从身边过都是一股味,吃酒席没人愿意挨着她坐,屋里吃饭的碗早上吃的中午洗中午的晚上洗晚上的第二天早上洗,幸亏分开住的不然我怕我会打人

我婆婆,从不洗澡,常不洗脸,生火用手抓碳,手老是黑乎乎的。
不洗衣服、不洗被套床单,不抹桌子,不扫地,自己常常蓬头垢面,但不知羞耻,乐乐呵呵的。
家里的卫生打扫都是靠儿子回家时做的,如果儿子太忙,一个月顾不上,那家里就像猪圈,没法看。
不求吃好穿净,只求悠闲自在。
没种庄稼,吃穿用度都靠儿子买,她只管吃饭谝闲传。

这种邋遢的人我见过,而且是个女的,我和她丈夫是原来是在一个公司的,并不了解她,也不认识她。

只不过,从别人口中听到她的事,听说她是另一家企业的会计,每天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穿的衣服也是高档服装,人家以为她是高端人士,也是一个富家女。

就像人说的一句话:“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
她和丈夫玩了几年也没有生孩子,他的父母非常着急,想让这个媳妇生孩子,她就是不肯。

她说,现在年轻要拼事业,要多赚钱,再一个她也不喜欢孩子,生孩子养孩子太麻烦了,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与金钱。

她也不能享受高质量的生活,就是不肯生她丈夫也无可奈何,由她去吧,确实比一般女人过得好高级香水,高档服装高级包保,眼睛不眨就会买回很多,她丈夫也是敢怒不敢言,现在的女人太金贵,娶一个女人不容易,万一不高兴跟他离婚,他又得打光棍。

有一次丈夫出去培训,半个月没回家,等到他赶回家的时候,简直进了垃圾场,桌上地上到处都是垃圾,厕所里堆满了快餐盒,桌上还有死蟑螂,吃剩的零食也摆在桌上,家里。

家里的两个大洗衣盆,泡的全是衣服,袜子鞋子,都是这女的换下来,连水颜色都变了,都臭了也没人动,她丈夫也无可奈何,把这些整理干净,用了半天才搞好。

这女的也是懒出了境界,衣服裙子脏了,脱下就不要了,再换上新的,有时候实在没有了又怕自己有味道,就把身体上撒了很厚重的香水盖过身上的臭味。

吃饭躺在床上吃,吃过的碗就堆在床头柜,也不收拾也不拿走,就这么10多个碗堆在一起,没有她丈夫帮她做这些事情,那她的家就是垃圾场,女的就是垃圾人。

丈夫半个月没回家,家里就成了一个垃圾场,如果半年没回家,那简直是不可想象,又懒又馋的女人,又邋遢的女人,你们见过吗?这个女人的丈夫,说什么也要跟她离婚,这女的是哭死不活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怎么也不同意。

她依赖惯了,没有男的帮她,她一天都活不下去,后来这个女的好像跟男的调回她丈夫家乡了,再没有听说过她的事,不知道他们后来怎么样了,有没有生下孩子都没有消息,石沉大海。

我我我,不用争。
阅人无数,没见过比我更邋遢的,除流浪汉,还要疯子那种。
这让我收获一波又一波母爱,也断送大好前程。

我开始也不是故意的。

农村的,垃圾里滚出来的。
擤鼻涕都是随手往门板、衣服上一擦,可以照镜子。

1983年,14岁,去湘乡师范读书。
除了短裤成双,其余衣服都是单身狗。
尤其是冬天,像又是周末又出大太阳的好日子,很难碰到是吧?总不能洗完澡就穿短裤去上课吧?

有时祖坟冒烟,好日子也有。
忽见太阳穿云出,漫卷衣服喜欲狂。
即从巴峡穿巫峡,便向襄阳下洛阳。
赶紧的,连滚带爬去接热水。

天有不测风云。
洗完澡,踩完衣服,天意弄人,玩阴的。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拿石头打天。

人有旦夕祸福。
枕戈待旦,一身湿衣服上战场。
总是看窗户,总觉得教室四面漏风,打摆子。
所以,我的成绩一直不好,尤其是微积分。
多年后还梦到考微积分,又没什么选择题,不能靠天吃饭,再说老天和我关系也不太好。

还是靠人,靠自己。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人不能两次在同一个地方跌倒是吧,痛定思痛,戒澡。

第一学期运气不好,是冬天。
但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远吗?

春暖花开,乍暖还寒,当然持戒。

斗转星移,七月流火。
夏日炎炎似火烧,只好破戒。

但是,你想想,冬去春来,那衣服,还能踩干净吗?

每当我洗净一身污秽,看到那狗屎样的衣服,居然要玷污我圣洁的胴体,我就感到一阵阵恶心。
童体,红花男,神圣不可亵渎。

那就眼不见为净呗。
继续持戒,偶尔破戒。

这当然不符合我的价值观,痛苦啊。

自我合理化,是普遍人性,我是人。

于是,开始为邋遢寻找理由。

湘乡,曾国藩的故乡,中国最后的圣人。
也去过东山学堂,伟人的启蒙母校。

没找到邋遢的证据。

有志者事竟成,功夫不负有心人。

有一天,我在图书馆,看到牛顿一生邋遢,把怀表当鸡蛋放在锅里煮,爱因斯坦一样,不梳头、不穿袜子。

当时,我怦然心动。
窗外,绿树如茵,百鸟朝凤。

牛爱双雄,绝代双骄。

天才,神一样的存在。

从此,我就刻意天才化、神化,化邋遢为神奇,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这就是我邋遢的前世因果。

谁在乎我的心里有多苦,谁在意我的明天去何处。
这条路究竟多少崎岖多少坎坷,我早已没有回头路。
啊,一切都是天意,一切都是命运,终究已注定,谁也逃不离。
刘德华,《天意》,略有删改。
华仔,应该可以逃离,他干净。

我终究不是天才,我做不到爱因斯坦一样,不穿袜子,冬天冷。
所以,我也不是神,神应该不怕冷吧。

1986年毕业教书,我买了很多袜子。

袜子我不洗,但我用自然选择,优胜劣汰。
扔在屋子里,接受风的洗礼。
换的时候,就学狗狗,用鼻子,择优录用。

92年来深圳,流落街头,想洗澡都没地方。
有次我跑业务拉广告,一个老板,捂着鼻子,火线签单,但大部分都是门都不让进。

95年进了一家PCB厂,做见习管理,租房子住。
每天下班买份报纸,雷打不动。
进门就开始扔,蹲厕所时扔完,终于把厕所堵住了。

后来女友请了3天假搞卫生,还不满意。
报纸都有半吨,有的已经腐烂生虫,就像原始森林千年堆积的落叶,一进门就一股腐朽气味。
而我很享受那种气味,淡淡的芳香,那是孕育生命的气息。

进厂第一个月没下班。
一个小白,三个月做主管,全厂地震。

当时来了几十车职校生。
有个湖南永州的老乡,分给我做文员。

我一身尿骚味,自己都闻得到。
脑壳抠得稀烂,一手油一手血。

文员母爱泛滥,老大,洗一下呗。

我说,麻烦。

她说,要不我帮你?说完,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二八年华,青翠欲滴。

她用干洗法,我坐着。
我第一次知道还有这种玩法,一直以为洗头都是要低头的,我就一生不愿低头。
抠啊抠,第一次觉得洗头原来这么舒服。

她走后,我就经常去发廊洗头。

她是我害走的。
唉,莫提起,提起来都是泪。

长话短说吧。
反正我就天天不出办公室,开个会都六神无主,归心似箭。
一见她就像被磁铁吸住。
一进办公室,地板就像强力胶。

我知道这样不行,但爱江山更爱美人,哪个英雄汉宁愿孤单?

我的上司看在眼里,多次提醒我,我阳奉阴违。

有一天我休息,上司直接把她干掉了,保安直接押送出厂。

当时我红得发紫,如日中天,除了我没人动得了她。
她一定认为是我,小小年纪哪知世道险恶?

这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后来我老婆,也是湖南永州的,和文员很像,就像章子怡像巩俐。

那是1998年,我怀揣50万现金,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衣锦还乡。
又在湖南电视台,拿着大哥大。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高铁见了也要停下来。
五六个准女友,最终锁定老婆。

当时我住在长沙树木岭,我弟弟的宿舍,弟弟去浪迹天涯了。
双人宿舍,另一个人搬走了,东西堆在一边,老鼠成群,晚上还经常和我同床共枕,要和我亲亲,咬我耳朵。

老婆第一次来我宿舍,是夏天,我还是一床棉被,也从来不叠。
叠被子是我一生最鄙视的,晚上不是要打开吗?对做无用功我从胃里直接反对。

房子阴暗潮湿,老婆喜笑颜开。
晚上叫我脱下裤子,因为裤裆已经开了,她要帮我缝好。
第二天早上,她给我一针一线缝好。

我七搞八搞,主要是赌博,把钱都化完,靠老婆养了两年。
02年重返深圳,03年和老婆结婚。
老婆也丢掉教书工作,开始14年的全职主妇生涯。

她开始对我进行改造。
除了洗澡基本完成改造外,其他收效甚微。
离婚时她仰天长叹,曾经以为爱情可以改变一切,后来发现爱情到底有没有都值得严重怀疑。

爱情无力,现实无情。

2004年,我在某厂做生产部经理,年会在香港总部开。

一进会议室,个个西装革履,就我一身便装。
我还颇为得意,要的就是与众不同,但很快隐隐不安。

董事总经理姓黄,黄总剑桥毕业,绅士风度。
他坐下来,看了我一眼,没有马上宣布开会。
又看了我一眼,说,胡经理,好有型啊。

我开始心跳。

黄总语气转为严厉,这是对全体同事的不尊重!
开会!

刷!

所有目光都盯着我。

我当时恨不得是土行孙,土遁逃走。

轮到我发言,结结巴巴,还不断被黄总打断。

最后,总结发言,黄总还说,一个不懂得尊重的人,是做不好管理的,也得不到尊重,不值得被尊重。

这几句话,像钉子一样,钉在我脑子里,至今如在耳边,天雷滚滚。

后来,黄总看我哪里都不顺眼,我也就做不下去了。
结果我走几年后公司上市,我很多同事现在还在那个公司,户口也落在深圳了,都在深圳买了房子,都快拿退休金了。

如果,我不邋遢成性,应该是上市公司高管,妥妥的中产。
虽然我后来也慢慢改了,但机会不是总有的。

都说,一辈子都在为童年买单。
其实不对,决定命运的不是童年,而是认知。
我一直认为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不过是我一叶障目,其实还有一句,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如果是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或者是牛爱那样的不世天才,神,不修边幅似乎也可以,事实都不是。

我从14岁起,最欣赏的名言,就是但丁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罢。

其实也不对,理由同上。

生活在群体中,别人的看法就决定着自己的命运。
成就他人,才能成就自己。
尊重他人,是成就他人的前提。
把自己弄精致,至少整洁,在重要庄重场合,和大家保持一致,而不是特立独行,是尊重他人的起码要求。

我52了,我会告诉我的女儿,也告诫女生们,克制自己的母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要对一个邋遢鬼动用母爱。
珍爱生命,远离邋遢。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
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

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
是三国时期蜀汉丞相,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发明家。
他的散文代表作有《出师表》《戒子书》等,曾发明了木牛流马,孔明灯。
诸葛亮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忠臣与智者的代表人物。
说了一长串,我就是喜欢他诸葛亮。

诸葛亮足智多谋,为蜀国提供了无数妙策,一次次为蜀国转危为安,使刘备从弱小变到强大,这里面都离不开诸葛亮的锦囊妙计,你知道让诸葛亮的成名立威的是哪一计吗?那便是火烧博望坡,赵云引曹军入林,然后两边火光四起,曹军见了立马逃走,死伤无数,这一个计策是诸葛亮成名,也得到了蜀军的认可,而后的许多次献计都展现了诸葛亮卓越的军事才能。

当然,诸葛亮的胆魄更是让我惊叹,在空城计中,面对司马懿和司马懿的几万大军,他却十分冷静的弹着琴,琴声悠扬淡定,是司马懿听着害怕,害怕中了诸葛亮的计策,于是不战而退。
这是胆识过人更是知己知彼!

诸葛亮还知识渊博,可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在草船借箭与巧借东风中,他用肉眼观察天象,准确的预测三天后的天气变化,从而实现了目的,从曹操那里还偷了十五六万只箭。

这厉害的人物,怎能让我不佩服的五体投地呀!
就是我喜欢的名著人物诸葛亮。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2

我最喜欢《上下五千年》里面的神农了,他为了救那些村民,愿意舍生忘死,甘愿为人民服务。
那一次去采药,如果毒性在慢一点儿发作,那么,神农不就活过来了呀!
神农太伟大了!如果我是神农的话,我也会这么做得!神农死得很可惜,如果神农不死,他还可以为村民采药,为村民贡献出自己有的东西,而神农的愿望没有完成,只好一代一代的传下去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村民们一定会精神焕发,神采飞扬,那都是神农的功劳呀!还有他那一个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帮他完成了心愿。
神农舍弃自己的家人,为的是什么?为得是;想要治好村民的病。
而村民也会非常感激他的家人和神农的,我们要学习这个舍生忘死的,舍弃亲人的人——神农。

我还最喜欢刘备,在《三顾茅庐》当中,刘备想要得到诸葛亮时的迫不及待心情让我深受启发,我知道了想要得到一件物品或人的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得到它,正如刘备说的;“我得到诸葛先生,就像鱼儿的倒水一样啊!
”鱼没有了水分,还能活吗?“不能!
”所以我的名言就是这句。

我喜欢的人物例子就举到这吧!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3

《三生三世枕上书》是我最喜欢的玄幻小说之一。
它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书中有冷酷霸道的东华帝君,有机灵可爱的糯米团子阿离,还有被世人尊称“姑姑”的白浅……

虽然这些人物都有鲜明的个性,但我最喜欢的人物还要数这里面活泼可爱的凤九。

凤九,全名白凤九,是白浅的亲侄女,现任女帝。
一出身额头上就印有一朵凤尾花胎记,身穿孝服。

我最喜欢的倒不是凤九的外貌,而是凤九的性格。

凤九非常开朗活泼。
她走到哪里都是嘻皮笑脸的,时常闹出些笑话。
她笑时,嘴角上扬,眼睛眯成一条缝,就算笑也像如沐春风一般。

凤九虽然活泼,但有时也很稳重。

自从她遇上并喜欢东华帝君后,整个人都变得十分老成,身穿一身孝服,几乎没有笑过。
凤九这种敢爱敢恨的性格,正是我所缺失的。

凤九为了东华帝君真可谓是上刀山、下火海呀。
她到九重天去当女仆,还砍断了自己的一条狐尾,只为在三生石上刻上东华帝君的名字。

大家一定看过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吧?《三生三世枕上书》就是它的续文,只是主人公由白浅、夜华,变成凤九、东华帝君。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凤九。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4

一看到武功高强、敢作敢当、伸张正义,我就会想到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大闹天宫,被压在五行山下500年的齐天大圣。
你想想,一个正常的猴子能升天当神是何等好事,人家孙悟空不仅有“齐天大圣”之称,还能有一份看管桃园的美差,搁谁谁不安安份份看桃园?可人家孙悟空还满意。
说人家得寸进尺,又下行,人家有上进心呀,人家要做得更好呀!
你再想想一个正常猴子能有胆量与法力无边的如来斗吗?有能力与五大金刚交战?没有!
一个正常猴子能在一座大山下待个几百年不伤一根毫毛?不能!
可是人家孙悟空都行!
可见孙悟空是一个法力高强的猴子!

孙悟空还敢作敢当,还记得吃人参那一节吗?童子质问孙悟空吃了几颗人参。
童子那凶神恶煞般的表情,简直目光把人给吃了。
孙悟空却面下改色气不喘,如实回答,吃了几颗就几颗,但是,孙悟空也有一个致命特点:容不得别人说它半句。
这不,童子说了它几句,它就直接把自开天劈地之时就早已存在的人参树给全打没了。
要是在闹天宫时听玉帝、如来的话,也不至于轮到走十年打81次妖怪的地步呀!
瞧瞧,人参树没了,就连唐僧都被牵连了!
还好,有观音的神水帮忙和唐僧的耐心培育,人参树怎么可能起死回生呢?可这不麻烦吗?还不如挨点骂就过去了,多简单呀!

孙悟空是一个敢作敢当、武力高强的人,不是,是猴子,它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5

每个人一定都有自己喜爱的历史人物,当然我也不例外。
你们一定惊奇,我的历史偶像是谁?李世民?武则天?刘邦?其实这些都不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抗金名将:岳飞。

我为什么喜欢岳飞?让我为大家讲讲吧!

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
童年时候,他跟从名师学习武艺,能左右开弓,并成为一县无敌击剑手。
他还精通兵法,喜欢学习历史。
南宋初,他参加了北方人民组织的抗金队伍“八字军”后来到开封,受到南宋老将宗泽的赏识。
由于他的勇敢和才干,立下多次战功,很快升为一支军队的将领。
岳飞的军队记律严明,行军露宿,只许士兵睡在廊檐下。
老老百姓请他们进屋,他们也不进去。
老百姓亲切的称呼他们为“岳家军”。
岳家军练兵认真,作战勇敢,多次以少胜多,在突然受到敌人袭击时,也不慌乱。
金兵惧怕他们说:“推到一座山容易,动摇岳家军的阵容难啊!

岳飞领导将领收复了建康,在郾城大战中,岳飞指挥儿子岳云等率军应战。
将士手持刀斧,冲入敌阵,上砍骑兵,下砍马腿。
双方从下午激战到天黑,宋军大获全胜,追杀金军几十里。
作战这样勇敢的岳飞,怎么不让人敬佩?

岳飞一生廉洁正直,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有人问他:“什么时候天下才能太平?”岳飞说:“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怕死,天下便可太平!
”他一生坚持抗金,保卫了南宋人民的生命财产,因此受到历代人民的尊敬。

如此爱自己国家,保卫自己国家的历史人物,那一个人能不喜欢啊?!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6

“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五行大山压不住你,蹦出个孙行者……”每当唱起这首歌,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孙悟空,孙悟空头上有一个金箍,只要唐僧一念紧箍咒,孙悟空就会头痛的连连求饶。

孙悟空还有着千里眼和顺风耳,孙悟空的千里眼能看见十万八千里,顺风耳连根针掉到地上,孙悟空都听得一清二楚,孙悟空的一根猴毛拔下来就会变成成千上万的小猴子。

孙悟空在取经路上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而我最佩服的是它有一双火眼金睛,能认清一切牛蛇鬼神,能识破一切阴谋诡计,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圣三打白骨精——师徒四人来到一座白虎岭的高山,大家又累又饿,孙悟空去摘桃子,孙悟空腾起祥云,不小心惊动了山中的白骨精,她早就听说了吃唐僧肉能够长生不老。

于是,白骨精想了许多法子——白骨精一共变了三次,第一次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女子,第二次变成了一位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公公,可是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最后一棒子打死了白骨精,成功保护了唐僧。

孙悟空是西游记里第一主人公,也是个很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因为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代表了人们一种正义的力量,所以我喜欢他!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7

张辽是三国时曹操的大将军,也是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

曹操一般只给他很少的兵马,因为张辽经常以少胜多。
张辽最有名的一次以少胜多的战事,是孙权十万大军来攻合肥的时候。
那时张辽只有八千兵马,孙权却有十万。
晚上张辽让士兵放火,自己又带了八百兵士在孙权营外埋伏好。
忽然,孙权营里火光冲天,许多兵逃出来了。
这时张辽带兵冲向残兵,孙权大败。
后来,孙权退兵,走到一个芦苇很多的地方。
张辽再次火攻,孙权的士兵全被烧死了。
只有孙权自己逃出了大火。

张辽还有一次比较有名的战役。
不是以少胜多,是用计杀了孙权爱将太史慈。
那时太史慈发兵三万来攻合肥。
张辽和太史慈前面几仗打成平手,双方都折了兵马。
有一天太史慈派一个人进合肥,夜晚打开城门,让他攻进去。
张辽早猜到他要用这招,让人把太史慈派来的人杀了,夜晚打开了城门。
太史慈见城门大开,心中欢喜,第一个进了城。
忽然城内万箭齐发,太史慈被乱箭射死。
孙权悲痛不已。

几十年后,东吴士兵提起张辽,仍然个个吓得心惊胆战。
孙权有一句称赞张辽的话,是这样的:“有勇有谋有义,真不愧为大将!”

怎么样,张辽真是一位智勇双全的大将军吧?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8

我们个个都有喜欢看动画片,也有自己喜欢的卡通人物。
我也不列外,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主角喜羊羊。

喜羊羊全身雪白,头上两个棕色的小犄角显得格外显眼,脖子上挂着一只金黄色的小铃铛。
我喜欢它的聪明才智,遇到灰太狼那种临危不惧,和对抗灰太狼的那股自信,令我铭记在心,难以忘却。

记得有一次,喜羊羊他们全部都给灰太狼抓住了。
喜羊羊跟他们说了几句,便不怀好意的笑了一下。
到了狼堡,愚笨的灰太狼怎么也点不起火,喜羊羊说:“搭成‘井’字形火便会自己燃起。
”结果火真的燃起来了。
博得了灰太狼夫妇的信任之后,喜羊羊又说道:“族立了大功,为何不拍一张照片记入史册,以扬你们狼族的威力呢?”灰太狼说道:“对呀!
”便跑道房间拿照相机。
喜羊羊便打晕红太狼,还放了一个定时炸弹在灰太狼家,他们便逃跑了。
他们逃到外面时,又听见了一声熟悉的声音“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的!

我们也要学习喜羊羊的聪明才智,遇到灰太狼那种临危不惧,和对抗灰太狼的那股自信。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你的呢?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9

五六岁时,我和爷爷奶奶住一起。
卧室里有一台电视机,离电视机最近的那一席床,便是我少时流连忘返之地。

我爷爷常常看一部叫《西游记》的电视,刀光剑影,好不热闹。
久而久之,我便也被他传染了,一看到兴奋之处,便会在床上跳得老高,嘴里还不停的呐喊助威。

我那时最喜爱看的,便是二郎神杨戬,兴许是因为他也姓杨,为人也正气凛然,还能跟齐天大圣孙悟空打得难分难舍,没有雷公嘴,长得更不似猪八戒和沙和尚,头上那只眼睛更是有了几分神秘。

一直以来,我觉得杨戬是很厉害的,至少比孙悟空要极高一筹。
九头驸马那会儿,若不是他与梅山七兄弟相助,只怕是要让那九头虫逃了。
那九头虫浑身黑漆漆的,一双眼睛竟长得狭长而细,嘴尖而长像一柄锋利的尖刀,九个脖子极长好似把头吊起来,让脖子生生地被抻成那么长。
我那时虽年少,却也深知其可怖,如此就越发显得二郎神与他的哮天犬的勇猛了。

虽说勇猛但杨戬也不是一个莽夫,他是有勇有谋的。
当孙悟空变成一只麻雀,他便变成一只恶鹰;孙悟空变成一条鱼,他也变做鱼鹰;孙悟空变为一条水蛇,他就变做灰鹤;两人打得不可开交。
却更显出杨戬的智谋。

有勇有谋,此不为大丈夫乎?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0

我读过很多好书。
在书中,我结识了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为保卫祖国献出生命的革命英雄,还有很多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他们惟妙惟肖、各俱特色。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诸葛亮了。

诸葛亮,字孔明。
他深谋远虑,足智多谋,一生打了许多胜仗,指挥了很多以智取胜的战役,其中最令我难忘的就是---草船借箭。

那时,孙权和刘备联盟,周瑜很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想要加害他,就想出一条计策,让他诸葛亮十天内造出十万支箭。
诸葛亮识破了周瑜的计策,将计就计,对周瑜说:这是重要军事,十天太慢,我保证三天完成。
如果不能完成,就任凭周瑜处治。

原来,诸葛亮会观天象,算准了第三天有大雾,于是他向鲁肃借了六十艘小船和许多稻草。
鲁肃虽然是周瑜的人,但是敬佩诸葛亮的雄才大略,就把小船和稻草借给了鲁肃。

诸葛亮上了船,带领600多名士兵,驶向曹营。
曹操看到这么多船,不知有多少人,慌忙让人放箭。
不一会,雾散了,箭也有十万多只了。

诸葛亮回到营里,周瑜又惊又气,对诸葛亮的嫉妒“更上一层楼”。
这件事,也体现了诸葛亮的智慧和谋略。

还有“七擒孟获”、“六出祁山”、“三气周瑜”等引人入胜的故事,都表现了诸葛亮的人格魅力。
他不仅吸引着我,也吸引着许多人。

我对诸葛亮佩服的五体投地,连做梦都想有他的才能。
如果真是这样,那该多好啊。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1

“这是一个英雄背出的时代,这是一段扑朔迷离的历史,这是一个津津乐道的话题。
正史记录,野史传说,小说演义,戏剧编排。
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平点,不同作品有不同的描述。
是非真假众说纷纭,成败得失疑斗众生……”曹操,聪明透顶又愚不可及;狡猾奸诈又坦率真诚;豁达大度又疑神疑鬼;宽宏大量又心胸狭窄。
大家风范,小人嘴脸;英雄气概,儿女情怀;阎王脾气,菩萨心肠。
曹操,既狡猾又老实,既温情又狠毒,既宽容又报复。
看曹操,不能盲人摸象只看一面,而要全面地去评价他,了解他。

易中天先生讲到他是一个可爱的奸雄。
可爱?曹操的可爱之处,在于他爱讲真话,在一个人人都讲假话的年代里,他并不因此而改变自己。
曹操的智慧实在让人佩服,在假话连篇的年代中,实话具有雄辩的力量,是打败假话的最好的武器。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曹操的诗也体现出了曹操的大气。
我认为曹操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人,是一个可爱坦荡的人,对于曹操,易中天先生对他还有这样一个评价:胜利归功于他人,失败归责于自己。
这样大度的人,是非常值得尊重和赞赏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2

我非常喜欢看一部动画电影,叫《哆啦A梦:大雄的金银岛》。

我喜欢哆啦A梦,它是一个蓝色的胖子,白白的肚皮,白色的口袋可神奇了,还有一条红色的尾巴,可爱极了!

大雄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是船长,和海盗打了一架,他们找到了金银岛,而且大雄还向静香求婚了。
突然,一只大怪兽出现,大雄被吓醒了,胖虎以为大雄说他是大怪兽,便狠狠地揍了他一顿。

大雄回到家后,给爸爸妈妈说要去冒险,爸爸同意了,可妈妈不同意,于是,大雄决定离家出走。
哆啦A梦给了他一个船的拼图,大雄拼好后,叫他的好朋友一起来,它们就一起出海冒险了。
他们穿上了海盗服,哆啦A梦穿上了船长服。

他们在路上走了很久很久,快到金银岛的时候,一群海盗攻击了他们,而且海盗还带走了静香。
之后,他们遇到了弗洛克,弗洛克讲了他和那群海盗的故事,并带着大雄他们一起寻找静香。

静香被带到了塞拉的房间,她和塞拉在一起很开心。
最后,塞拉的哥哥弗洛克找到了她们,并打败了他们的爸爸西尔弗,而他们的爸爸也终于清醒过来了。

我觉得我们要像哆啦A梦他们一样,勇敢、团结、有信心,在困难面前绝不低头。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3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龙珠版的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无所不能。

他长着一个慈祥的脸,雄姿英发。
头发有两三分米长,平时头像三把镰刀插在一个椭圆形的土堆上,可总是被敌人一次次激怒,头发由黑色变成了金色,头发也变得像锥子一样。
因为他多年的锻炼,全身都是肌肉,他也不因此放弃保护地球的使命。
而一次次更强地敌人使他一次次地突破极限!

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他和破坏神比鲁斯对打的那一段。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晚上,破坏神比鲁斯梦见了一个人在地球人要和他比武。
这个对手是他最强的对手——孙悟空。
破坏神比鲁斯找到了孙悟空后,发现这个星球很好,便想占有他。
孙悟空说:“地球是人类的家,我不允许你占有!
”刚说完,孙悟空因为愤怒再次突破极限,头发变成了红色,誓死反抗。
他们从天打到地,从凡间打到地狱,从地狱打到天堂,他们打得惊天动地,就连鬼神都吓得不敢出来,当在千钧一发时,比鲁斯使出举世无双的绝招,这已足已将地球毁灭,孙悟空不顾自己的生死,挡下了这一击,他从宇宙极速下降摔倒在地球,此是他已经奄奄一息。

还有一段,孙悟空收到了未来特克斯的请求,他乘时光机来到时未来的,可敌人实在是强悍,孙悟空被打伤多次,可他从来不放弃,到处学习武功,打败敌人。

我多么希望自己是孙悟空,随时都能挺身而出保家卫国!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4

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是神器的机器人——大黄蜂。

我在新加坡环球影视城看到过真正的大黄蜂,他身穿黄色衣服,眼珠子是碧蓝碧蓝的,代表他是擎天柱的队员,会保护整个地球。
相反,红色眼珠的就是霸天虎,会破坏地球。
如果大黄蜂想说话,那可要装上能发出声音的卡片纸,否则就不能开口说话。
大黄蜂巨大的像块大石头,背上有车轮胎,会变身成跑车。
他的敌人霸天虎怕水,身上有水就会生锈。

大黄蜂一碰见霸天虎就会战斗,比如那回大黄蜂充满电,霸天虎就找到他打起架来。
霸天虎有时候会向宇宙发送信息给队友,宽宽的电脑显示屏上数字显示到100的说话,宇宙里的队员就会赶过来帮忙干坏事。

大黄蜂会变成各种各样的车,有时候是又小又胖的面包车,有时候是又长又酷的跑车。
变身的车像真的车一样,而且可以自动开,这样人们就可以把头伸出窗外乘凉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大黄蜂啦!
如果我还能遇见大黄蜂,我会对他说:“你就是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

我最喜欢的人物_作文15

今天,我比赛输了,心里很难过。
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网球王子,在网球王子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幸村精市了。

他,立海大网球部部长,立海三巨头之一,称“神の子”。
无论任何球或招式都能完美的看穿化解,再以高超完美的技术回击。
他跟同队的真田、柳一样从一年级就当上了校队,带领着立海拿到了关东15连霸、全国二连霸,他在2年级的冬天病倒住院,3年级的夏天动手术,然后复健结束赶上全国大赛。

即使经过将近一年的时间没碰网球,高超的实力依然不变,复健后第一场比赛就跟和越前龙马一样是一年级新生的超级新秀四天宝寺中学的远山金太郎比一场1球制对决,轻松秒杀了远山金太郎。

全国大赛决赛单打一的比赛中本以4-0领先越前龙马,但是在越前最后一“天衣无缝之极致”之后被逆转,以4-6输给越前。
看到幸村不可置信的眼神,我心里真的非常伤心,差点都哭了。

但最后幸村精市在输掉比赛后突然明白了比赛的意义,并和越前龙马约定一起打一场快乐的网球在看到幸村的笑容时我知道他很开心。
所以我告诉自己主上大人很开心呐,他都不会放弃,我有什么可难过的呢,我也要像他一样不放弃,嗯,我相信胜利就在眼前。

梦到给别人缝铃铛和梦到给别人缝铃铛什么意思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标签:# 作文# 最喜欢# 都是# 我的# 悟空